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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上海市农村职改申报材料通知(南汇地区)
(发稿时间:2009-09-08  阅读次数:5372)
 

附件:农村职称成绩查询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上海市农村集体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工作业已经结束,现将考试结果和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系列或专业:工程系列建筑建材、化工、机械、电子电器专业;农业系列种植、畜牧专业。
    二、申报对象:
    1、具有中专或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学历需送区人保局人才中心验证);
    2、高中及以下学历和中专及以上学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经2009年全市统考合格者(合格名单公布于南汇人才网http://www.nhhr.gov.cn/);
    三、申报条件、申报程序:
    详见南职改(2008)18号文件《关于南汇区二OO九年度农村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材料要求:纸张统一采用16K纸。
    1、评审申报表(不得复印,中级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二份)。
    2、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要求打印,中级2000字,初级1500字,主要反映本人掌握和运用本专业知识情况,承担哪些重要的工作项目,以及在项目实施中个人所担任的角色、所起的作用等技术业绩和成果。在一般技术工作中发现和解决了哪些技术问题,得到了什么样的评价)。
    3、附件粘贴本一式一份,包括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群众评议(参加人员需签字),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身份证等各类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
    4、业务考绩档案(一式一份,要有考核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收费标准、申报时间:中级评审费每人400元,初级评审费每人300元。评审费用在交材料时一次付清。申报材料领取时间:2009年9月10日——2009年9月18日(双休日除外)。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09年9月21日――2009年9月30日(双休日除外)。材料领取及报送地址:区人保局人才中心(惠南镇西门大街58号底楼7号窗口,58026231,联系人:姜守伟 )。
    六、其它:经济系列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评审,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浦东新区职改办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
2009年度上海市农村职称考试合格名单(南汇地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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