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农村职称成绩查询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上海市农村集体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工作业已经结束,现将考试结果和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系列或专业:工程系列建筑建材、化工、机械、电子电器专业;农业系列种植、畜牧专业。
二、申报对象:
1、具有中专或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学历需送区人保局人才中心验证);
三、申报条件、申报程序:
详见南职改(2008)18号文件《关于南汇区二OO九年度农村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材料要求:纸张统一采用16K纸。
1、评审申报表(不得复印,中级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二份)。
2、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要求打印,中级2000字,初级1500字,主要反映本人掌握和运用本专业知识情况,承担哪些重要的工作项目,以及在项目实施中个人所担任的角色、所起的作用等技术业绩和成果。在一般技术工作中发现和解决了哪些技术问题,得到了什么样的评价)。
3、附件粘贴本一式一份,包括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群众评议(参加人员需签字),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身份证等各类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
4、业务考绩档案(一式一份,要有考核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收费标准、申报时间:中级评审费每人400元,初级评审费每人300元。评审费用在交材料时一次付清。申报材料领取时间:2009年9月10日——2009年9月18日(双休日除外)。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09年9月21日――2009年9月30日(双休日除外)。材料领取及报送地址:区人保局人才中心(惠南镇西门大街58号底楼7号窗口,58026231,联系人:姜守伟 )。
六、其它:经济系列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评审,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浦东新区职改办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